权威发布!住宅小区非法外之地,什么事该找谁解决,很清楚!
行业资讯
第一类:执法主体为住建部门
第二类:执法主体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
第三类: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
第四类:执法主体为市场监管部门
第五类:执法主体为环保部门
已公布的通知厘清了各方执法主体的履职边界:
如宁波市通知规定,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,相关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;
清单所列违法事项若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,由区县(市)人民政府、管委会牵头,依照“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”原则,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,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。如涉及房屋安全等违法行为的,可将住建部门作为执法主体;
涉及违法建筑的,可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;
涉及房屋违规出租住人的,可将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。
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中需经规划、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先期进行违法违规认定的,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验、检测、认定等执法前期支撑工作,并将违法违规认定资料及时提供给执法主体。
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,应当立即劝阻制止;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,应及时告知相关行政部门,并积极配合执法。
通知要求,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清单内容,尽快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快速执法处理机制,明确执法流程、执法时限,责任落实到人,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要位置公示相关信息,内容应包括:违法违规行为名称、执法依据、工作流程、执法时限、举报投诉电话、执法工作人员岗位等。对尚无条件在住宅小区内公示的,可在街道办事处(乡镇人民政府)或社区居委会公示栏等显要位置公示相关信息。
上一篇:无上一篇